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3-48
债券代码:115080 债券简称:23发展Y1
债券代码:115298 债券简称:23发展Y3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5,938万元;同时,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上述案件进展总体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22,58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总体情况
(一)新发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新发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及金额约5,938万元,相关案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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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期部分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部分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事项近期发生了进一步实质性进展,其中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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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五矿钢铁(武汉)有限公司诉邯郸金鑫铸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五矿钢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武汉公司”)向邯郸金鑫铸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金鑫”)购买钢材。钢铁武汉公司向邯郸金鑫支付了货款,但邯郸金鑫未能依约交付货物。经协商,邯郸金鑫承诺退还货款并支付利息,双方签署了退款协议、《承诺书》和《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备)》。由于邯郸金鑫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钢铁武汉公司将邯郸金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等。本案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邯郸金鑫向钢铁武汉公司偿还货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钢铁武汉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将邯郸金鑫名下相关资产交付至钢铁武汉公司抵偿债务。截至目前,钢铁武汉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终结裁定,本次执行终结。
2、李显河诉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陈昆明、武燕燕欠款纠纷案
该案件基本情况及判决结果已于2023年2月21日对外披露,详见《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3-05)。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李显河分期支付1.5亿元后双方全部债权债务消灭,截至目前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并收到法院执行终结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诉讼、仲裁充分计提了损失,本年上述案件进展总体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22,582万元(其中李显河诉五矿深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福建金大鑫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陈昆明、武燕燕欠款纠纷案执行和解预计增加利润20,51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