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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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案件结果的公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案件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法院已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公司”)为本案申请人

● 涉案金额:3038.16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广晟健发稀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由

2023年1月原告向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交付存放在被告仓库的23.12吨稀土氧化物,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003”号临时公告)。

二、调解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储备公司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苏0707民初4010号。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确认原告寄存在被告仓库的23.12 吨稀土氧化物,因被告无法向原告交付上述货物,被告同意赔偿原告损失3038.16万元,除偿还上述损失款项外,向原告另行支付违约相关费用60万元,合计金额为3098.16万元。

(二)因被告近年来生产困难、企业负债高、流动资金匮乏,经双方协商同意,被告确认于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款项,分期还款计划如下:

1.被告在签订调解协议前,向原告先行支付60万元相关费用,双方再行签订调解协议;

2.被告于2024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向原告各支付150万元,合计为600万元;

3.被告于2025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向原告各支付250万元,合计为1000万元;

4.被告于2026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向原告各支付350万元,于2026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388.16万元,合计为1438.16万元。

(三)被告如有任何一笔调解协议项下的款项逾期支付的,则视为调解协议项下的剩余款项立即到期,原告有权立即就被告欠付的剩余款项向法院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应自逾期之日起,以剩余欠付款项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

(四)本案件产生的诉讼费用96,854元,由被告承担。

三、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调解书,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00.00万元至1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741.82万元到3,741.82万元,同比下降17.62%到27.03%。

● 公司预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300.00万元至12,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2,067.79万元到10,067.79万元,同比下降45.01%到53.9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00.00万元至1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741.82万元到3,741.82万元,同比下降17.62%到27.03%。

2.预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300.00万元至12,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2,067.79万元到10,067.79万元,同比下降45.01%到53.95%。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41.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367.79万元。

(二)每股收益:0.6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公司受稀土行业市场环境影响,上半年稀土产品价格下跌,导致公司销售毛利额同比减少,利润同比下降。

公司积极面对市场不利因素,坚持深化改革,全面优化企业治理,狠抓生产经营管理和科技创新,深入推行“三精管理”,加强成本管控等,多措并举推动管理效能的提升,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