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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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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3-05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为孙飞先生、宁弘扬先生、陈明先生、张群朝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逐项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1、审议通过《杨涛先生、王臣先生、张群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杨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张群朝先生、卢以品女士、杨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群朝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王小宁女士、卢以品女士、陈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小宁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卢以品女士、王小宁女士、李吉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卢以品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涛(召集人)、王臣、张群朝

提名委员会:张群朝(召集人)、卢以品、杨涛

审计委员会:王小宁(召集人)、卢以品、陈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卢以品(召集人)、王小宁、李吉鹏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30,000.00万元,增加后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00,000.00万元增加到130,000.00万元。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供担保方董事杨涛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规划年产能为15000吨,投资总预算为45,9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385.00万元),建设期为2年,本项目资金来源由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筹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预估金额50,000.00万元,实际金额根据项目验收情况结算。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杨涛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毕业于湖北大学通用机械专业。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宜昌市猴王集团销售员;1995年7月至2000年4月,从事个体经营;2000年4月至2015年9月,任宜昌蓝天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10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前身宜昌亚太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任湖北和远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吉鹏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锻压工艺与设备专业。1991年7月至2005年9月,先后在宜昌市胶木电器厂、宜昌市民政局、远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粤华纺织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厂长、办公室职工、物流经理及总经理、行政总监;2005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任职于湖北和远气体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任湖北和远气体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2年7月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臣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湖北民族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任北京美驰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3月至2008年5月,任吉林广林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宜昌中天创展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湖北和远气体有限公司职工;2012年7月至2016年5月,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6年5月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湖北和远气体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3月18日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明先生,1977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1999年6月至2012年4月,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2年4月至2014年2月,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4年2月至今,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0年3月至今,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年7月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小宁女士,1967年1月14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1987年本科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工程专业;2003年硕士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1987年7月至今,历任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三峡大学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期间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在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挂职;2023年10月13日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以品女士,1969年9月5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91年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2001年研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2001年5月至今,历任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期间2016年至今,任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3年10月13日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群朝先生,1976年8月16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1999年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精细化工专业;2007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有机化学专业;2011年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1999年7月至2009年7月,历任湖北枣阳四海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武汉大学教育部有机硅工程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湖北德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9月7月至2011年8月,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2011年9月至今,历任湖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期间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任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2023年10月13日至今,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3-05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2人,为杨峰先生、刘维芳女士)。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30,000.00万元,增加后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00,000.00万元增加到130,000.00万元。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规划年产能为15000吨,投资总预算为45,9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385.00万元),建设期为2年,本项目资金来源由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筹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预估金额50,000.00万元,实际金额根据项目验收情况结算。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3-05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增加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增加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00,000.00万元增加到130,000.00万元。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综合授信额度方案

公司以自有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增加的银行授信额度30,000.00万元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根据需要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经营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为支持公司发展,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涛先生为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合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3-05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

产业园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名称: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以下简称“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或“本项目”);

2、产品名称:电子级硅烷;

3、投资金额:45,900.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项目为公司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宜昌产业园项目”)二期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金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宜昌产业园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1日、2022年7月29日、2023年3月9日和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新增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宜昌产业园项目,同时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占地88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总额为180,000.00万元,占地约400亩,建设和试生产期18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宜昌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的产品三氯氢硅、四氯化硅已经建成投入试生产,规划的其它产品将根据建设进度陆续进入试生产阶段,已公告的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

二、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介绍

电子级硅烷主要用于集成电路、芯片等电子行业、平板显示器行业、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行业、制备高纯多晶硅及高纯碳化硅、氮化硅微粉。本次投资的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决策的,投资总预算45,900.00万元,建设期为2年,资金来源由全资子公司和远新材料自筹,公司董事会授权和远新材料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非“高能耗、高排放”说明

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不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所属附件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两项名录之中,故本次新增的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四、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年3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股权结构:和远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和远新材料总资产81,443.40万元,总负债50,197.30万元,净资产31,246.10万元,营业收入181.01万元,净利润1,150.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和远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15000t/a 电子级硅烷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150000t/a冷氢化装置、5000t/a电子级硅烷装置、10000t/a电子级硅烷装置等主体工程。给排水、供配电、压缩空气、供热等公用工程和行政办公、控制室、分析化验、储运、修理、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主要依托宜昌产业园项目已建设施。

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及详见下表。

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 区)。

4、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工期的计算从初步设计开始到竣工投产为止,实施计划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阶段、设计及采购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和试车及验收四个阶段。

5、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资金需求45,9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和远新材料自筹。

(三)环境保护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及废液、噪声。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实现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液的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使用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满足环境管理及生产管理要求。

(四)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的自动化水平高。自控系统采用了先进的DCS集散控制系统,并与布置在装置各处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相连,实现对整个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当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可自动调节纠正并报警,操作条件达到极限值时,可自动停车,增强了装置的安全性。

整个装置的开、停车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制定了详尽的开、停车操作原则和事故应急措施。

针对装置中火灾、爆炸危险,本装置在设计中采取了如下措施:总图布置上使各设备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土建上,各新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均达到二级以上,结构形式采用开敞式结构,厂房选取足够的安全泄压系数。设备设计上严格选材、优质设计、加强密封。针对潜在的中毒危险,在设计中加强了各生产厂房的通风,在装置中设置了可燃气体检测器并在生产现场配备了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针对雷击、静电火花、触电及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噪声、高温烫伤等潜在危险,在设计中分别采取了设置避雷带、防雷/防静电接地、防触电安全接地、设置安全栏、封闭罩、操作平台、消声器、隔离罩、设置保温绝热层等各种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本装置建成后,车间操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空气质量、噪声、温度等工业卫生条件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劳动保护要求,其生产过程是安全可靠的,对工人健康无不良影响。

(五)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可行性评价

1、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硅烷电子特气。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12条“超净高纯电子气的开发与生产”,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高附加值的电子特种气体,实现资源有效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对国家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3、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能耗低、污染小,产品方案合理,生产规模经济,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项目从技术上是合理、可行的。

4、本项目选址符合化工园区选址规划,选址方案可行。

5、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总预算45,9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385.00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300.49%,投资回收期为1.44年(税后,含建设期),平均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22.35%(税后)。项目达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产品方案合理,生产规模经济,资源有效利用、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保效益,且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所研发和生产的电子级硅烷产品属于半导体、光伏领域氮化硅薄膜沉积工序关键材料,是国家发改委鼓励类重点投资项目,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和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本项目依托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产业园项目已建成项目及公用工程等基础资源及设备,以及已规划建设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的基础上,新增15000t/a产能,具有资源化、规模化、集中化优势,实现了资源有效利用、节能降耗和减少碳排放的目的,延长了产业链,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项目达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公司新建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公司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在既定建设期内竣工和验收,但不排除其他影响项目进程的情形发生。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硅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5、《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15000t/a电子级硅烷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