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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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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4版)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6、杭州滨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注册资本:13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6-13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平高创业城5幢939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听翠轩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及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49.5%和50.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7、杭州龙坞盛和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伟

注册资本:263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4-2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龙坞工业区块5号108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溪映听庐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3.165%的股权,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3.835%和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杭州融滨昌盛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有江

注册资本:9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7-07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30号丰元国际大厦3幢111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系滨融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7%的股权,杭州融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浙江金昌启亚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8%和2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杭州滨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昕轶

注册资本:71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5-04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丽水北路555号1幢104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映运轩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上海奔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4%和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0、杭州滨跃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练达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5-29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老杭海路88号1096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联网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家具制造;家具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系澜映悦城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25.5%的股权,杭州燚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奔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浙江中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25.5%、24.5%和2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1、杭州欣汇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碧海

注册资本:690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5-30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北路399号2417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缤曜金汇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杭州金汇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稳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30%和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2、南京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彬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12-07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91号A1-076(信息申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系宁出第08号NO.新区2022G13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南京轩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3、杭州滨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洪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9-25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老杭海路88号1294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杭政储出【2023】128号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股东情况:根据拟签订的合作协议安排,公司将持有其40.095%的股权,武汉康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建杭置业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其40.095%和19.8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为2023年9月新成立公司,无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4、杭政储出[2023]130号地块和杭政储出[2023]137号地块为公司拟入股地块项目,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在实际融资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按要求履行相应的担保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项目公司的相关信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开发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01,746.23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6,431.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0一一议案6.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议案7.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邮箱:office@binjiang.com.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洪力先生为公司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使总裁权力,并履行相关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3-073号公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调整为5人,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章程修订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结合章程修订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参照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6.2亿元的新增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23-074号公告《关于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2023-075号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原董事离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做出调整,调整后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戚金兴

委 员:戚金兴、莫建华、贾生华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贾生华

委 员:戚金兴、贾生华、汪祥耀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祥耀

委 员:汪祥耀、莫建华、贾生华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汪祥耀

委 员:汪祥耀、莫建华、贾生华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