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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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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74亿元,同比增长8.82%;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亿元,同比增长52.76%;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73.47万元,同比下降-7.68%;累计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亿元,同比增长17.89%。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3亿元,同比增长1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6.38万元,同比增长24.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78.55万元,同比增长16.69%;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41.15万元,同比增长6.72%。

以下为其他发生重大变动的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16,214.72万元,增幅67.57%,主要系新增短期银行贷款以及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1,583.68万元,降幅100.00%,主要系收回业绩补偿款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2,068.59万元,增幅260.40%,主要系本期报表合并范围变动以及预付项目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加8,888.20万元,主要系新增短期银行贷款所致;

5、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增加3,734.82万元,增幅42.98%,主要系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增加3,708.48万元,增幅131.78%,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6.32万元,增幅80.21%,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长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244.66万元,增幅152.42%,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收购光厂创意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10.74万元,降幅38.63%,主要系应收款回款同比增加及会计估计变更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8.91万元,主要系收回业绩补偿款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9.23万元,增幅135.15%,主要系中国香港地区税收政策变动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59.06万元,增幅168.54%,主要系政府补助款增加以及保证金收回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22.85万元,增幅115.38%,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39.18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以及收到投资分红款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794.18万元,降幅77.94%,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参股企业分红较多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025.56万元,主要系收到业绩补偿款及本期控股收购光厂创意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488.16万元,降幅51.60%,主要系本期已结算的研发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600.00万元,降幅96.55%,主要系本期支付光厂创意投资款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95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借入金融机构贷款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1,589.43万元,降幅84.67%,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梁军女士、柴继军先生、梁世平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之部分解除协议书》。股东梁军、梁世平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股东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部分解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廖道训等5名一致行动人变更为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3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5.04%降至2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解除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视觉中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因公司独立董事刘春田先生逝世,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增补陆先忠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到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上述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4月1日、4月18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视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视觉中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357.97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1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此涉及的共计49.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407.475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视觉中国: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5月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4.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0.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0,508,661.54元。2023年8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5.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9月18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见《视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视觉中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及《视觉中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38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15.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4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780,78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5.75元/股。

6.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情见《视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视觉中国: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视觉中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视觉中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视觉中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视觉中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视觉中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视觉中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出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7.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映月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2016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华盖映月影视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映月管理公司”),投资金额1,332.86万元,占比30%,华盖映月管理公司为华盖映月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于华盖映月基金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华盖映月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常州合一科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合一”)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2,000万元,由于常州合一原存续期将届满,所投资项目在基金原存续期内未能实现全部退出,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同意将常州合一的存续期限延长;2017年,公司参与投资辽宁新兴文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文创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0,000万元。因辽宁文创基金尚在基金退出期内,所投资项目尚未实现全部退出,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产业投资基金经营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视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视觉中国:关于延长产业投资基金经营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18年,公司参与投资华盖安鹭(厦门)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盖安鹭基金”)并担任有限合伙人,投资总金额1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华盖安鹭基金尚在基金退出期内,所投资项目尚未实现全部退出。

8.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廖道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股东吴玉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2,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股份质押情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廖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春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廖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春柳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6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李长旭先生,独立董事潘帅女士、陆先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保证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2023年8月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总裁柴继军先生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选举李长旭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调整后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潘帅女士(召集人)、陆先忠先生、李长旭先生。潘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案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6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岳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淼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