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90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栾先舟先生、总裁兼财务总监刘国升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0年9月,公司计划以1,666,706,012.28元受让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陆金汀”)持有的武汉公司2%股份。2020年11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拟继续以6,283,087,032.83元受让杭州陆金汀持有的剩余武汉公司全部股份,即武汉公司7.7447%股份。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在2021年5月10日前向杭州陆金汀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支付了643,402,375.34元股权转让款。因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较为紧张,剩余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公司将尽快推进落实相关事项,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3年3月1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347,066.67万股股份,由竞买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成交价为9,105,426,723.00元。

本次拍卖事项涉及变更民生证券主要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主要股东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故标的物能否最终成交尚存在不确定性,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济南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中国证监会已于2023年4月10日接收关于民生证券的《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核准》材料。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2023年6月21日,根据接管人安排,泛海夏威夷度假村有限公司与Tower Luxury Hotels, LLC签订了买卖协议,据此,泛海夏威夷度假村有限公司拟将位于美国夏威夷州的物业出售给Tower Luxury Hotels, LLC,交易价格为1.34亿美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8日、2022年3月18日、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出售事项尚未完成,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于2023年9月22日(百慕达时间)在百慕达法院进行的聆讯上,百慕达法院对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颁布清盘令,Teneo(Bermuda)Limited的Michael Morrison先生和Charles Thresh先生,以及Teneo Asia Limited的陈美兰女士,获委任为中泛控股的联合临时清盘人,并根据百慕达公司法(1981年)第175条获授予权力,该等权力由联合临时清盘人共同及分别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清盘事项仍在进行中。

五、2023年9月4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泛海控股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资产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支持泛海控股相关工作开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计划自2023年9月5日起(含2023年9月5日)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10,000万元-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

六、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泛海的一致行动人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馨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和睿海(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悦海(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晟海(青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风星火置业有限公司、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绿洲体育休闲中心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泛海控股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资产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支持泛海控股相关工作开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上述主体计划自2023年8月10日起(含2023年8月10日)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

第四节 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栾先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升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9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7亿元,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54亿元,公司经营亏损有所增加,资产负债表未能得到改善;

(四)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开展预重整专项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则要求及时披露预重整有关事项的进展。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即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正在开展的预重整工作按监管规则披露,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泛海”。

(三)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裁定不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则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预计无法得到有效改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