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3-059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9,0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0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4%、45.2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7.9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10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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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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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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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25,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即20,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广发招商-山高云创保理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债务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资产支持证券担保,即14,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广发招商一云创保理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广发招商一云创保理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上述被担保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0.2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79.4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44%、45.2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