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5.161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983,706股)的8.81%。能投集团已于近日完成2,000.0000万股解除质押登记。本次解除质押登记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466.666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数的7.25%。
● 能投集团与公司关联股东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惠蕴成”)、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和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71.802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34%。本次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2,493.6678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6.44%,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30%。
● 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关于所持明阳智能股票解除质押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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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对应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登记后,能投集团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为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偿付担保质押股份剩余4,500万股。
能投集团将尽快推进偿还质押贷款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First Base、中山瑞信、博惠蕴成、Keycorp、Wiser Tyson将其所持有的合计375,666,412股,占公司总股本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共同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该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投集团成为公司唯一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公告日,股东能投集团、First Base、中山瑞信、博惠蕴成、Keycorp和Wiser Tyson的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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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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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First Base及博惠蕴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经营收入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对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上述股权质押若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9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3,133,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983,706股)的0.14%,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5.80元/股,最低价格为13.915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44,986,779.2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944,2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6%,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13.915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244,064,353.7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