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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3-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3-087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德汇金”)及其员工跟投平台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远众合”)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477,15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

近日,公司收到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减持均价为合计减持交易金额除以减持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同时,也未违反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2、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