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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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达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达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5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公开发行了51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1,60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7号文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科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69)。

根据有关规定和《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科达转债”自2020年9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4.8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4.57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0年7月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4.84元/股,详见《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1年5月2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4.80元/股,详见《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3、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22年6月2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4.76元/股,详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自2023年9月2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4.57元/股,详见《关于“科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7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股价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2.3845元/股)之情形,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则可能触发“科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科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16.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1.3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2020年3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华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四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020年12月,公司与睿视科技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与工商银行、南京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10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77、085至086),决议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近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2020329000931155)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划出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11月7日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该账户注销以后,苏州科达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工商银行签署的该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