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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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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期间届满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
公告

2023-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本基金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5月6日和5月9日发布了《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和《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本基金增持主体即本基金的原始权益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分别自2023年5月6日和2023年5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拟增持基金份额数量上限分别为32,000,000.00份和16,000,000.00份,占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4.00%和2.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江苏公司及百瑞信托的通知,江苏公司累计增持基金份额12,440,387.00份,占本基金已发行份额总数的1.56%;百瑞信托累计增持基金份额7,487,425.00份,占本基金已发行份额总数的0.94%。

三、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持有基金份额的计划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承诺,本次增持基金份额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若未来发生相关增持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增持情况依规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实施了本次增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