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铁科轨道”)为本诉被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铁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装备”)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金额:17,449,060.79元(不含垫资款利息及诉讼、鉴定相关费用)。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涉案金额合计17,449,060.79元(不含垫资款利息及相关诉讼、鉴定费用),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公司预计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依法维护公司自身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铁科轨道全资子公司铁科装备于2022年10月6日收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关于山西德阳润海铁路轨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润海”)起诉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铁科装备积极应诉,并于2022年11月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于2023年1月被法院受理。2023年3月13日,铁科装备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德阳润海《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后,本诉涉案金额合计为41,368,989.78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反诉涉案金额为22,387,953.07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德阳润海向法院申请追加铁科轨道为本诉被告,并请求判令铁科轨道对德阳润海的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铁科轨道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2022〕晋0902民初291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情况
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晋0902民初2918号),判决如下:
1、铁科装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德阳润海合作期间垫资款813,888.21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从2013年5月11日至2019年8月20日利率按照年利率15%计算;从2019年8月21日至清偿完毕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不得超过年利率15%);
2、铁科装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德阳润海终止合作后垫资款4,018,172.58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时间从2015年9月21日至2019年8月20日按照约定年利率15%计算;从2019年8月21日至清偿完毕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不得超过年利率15%);
3、铁科装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德阳润海折旧计提7,617,000元;
4、铁科装备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德阳润海可得利益损失500万元;
5、铁科轨道对上述四项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6、驳回德阳润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7、驳回铁科装备的诉讼请求。
如二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3,064元,由铁科装备负担102,573元,德阳润海负担190,491元。反诉费76,869.88元,鉴定费238,613.1元由铁科装备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涉案金额合计17,449,060.79元(不含垫资款利息及相关诉讼、鉴定费用),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处于上诉期,公司预计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依法维护公司自身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