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所持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2026年11月6日。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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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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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司股东上海垚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30,285股;公司股东“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托·天顺【2019】22号上海垚阔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由上海垚阔设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42,887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上海垚阔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8,266,250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海垚阔持有公司75,030,285股处于质押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质押及支付保证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