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7,98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9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7,98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9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张广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邹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邹雄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2 选举文立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文立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3 选举侯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侯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4 选举贺军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贺军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5 选举马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马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6 选举熊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熊永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贺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贺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2.02 选举陈志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陈志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2.03 选举蒋星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蒋星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邹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邹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3.02 选举李安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李安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周喻、梁宏辉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