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朱方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3、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飞舟律师、卢静静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陈明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陈明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黎曦先生、王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黎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辉先生、林开杰先生、林小波先生、朱方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竹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洪于巍女士、朱磊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毛荣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毛荣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毛荣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陈明晖先生
2、副董事长:黎曦先生、王晓光先生
3、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陈明晖先生、黎曦先生、王晓光先生、叶光明先生、蔡舒女士、马蕴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杜欢政先生、金雪军先生、周劲松先生、邓川先生。
二、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陈明晖先生
成员:叶光明先生、杜欢政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周劲松先生
成员:黎曦先生、金雪军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金雪军先生
成员:王晓光先生、邓川先生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邓川先生
成员:陈明晖先生、杜欢政先生
5、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陈明晖先生
成员:蔡舒女士、王竹青先生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邓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毛荣标先生。
2、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毛荣标先生、王建荣先生、徐宝良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蔡元栋先生、金成先生。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黎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辉先生、林开杰先生、林小波先生、朱方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竹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洪于巍女士、朱磊倩女士。上述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洪于巍女士、朱磊倩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电子邮箱:wchnsa@zmee.com.cn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7楼
邮政编码:310003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廖建新先生、黄铁飞先生、陆士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建新先生、黄铁飞先生、陆士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董事会成员简历
陈明晖先生: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8月至2011年10月在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前身)历任员工、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所属宾馆总经理、炉料部副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监等职务;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在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流通部部长;2014年5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陈明晖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黎曦先生: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8月至2008年4月历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2008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物产中大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2015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物产中大元通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王晓光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0年12月在浙江农业大学担任员工;1990年12月至2001年2月在浙江省委高校工委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1年2月至2008年5月在浙江省委组织部历任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08年5月至2015年10月在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工会主席等职务;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在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王晓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叶光明先生: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助理研究员。曾任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浙江省教育厅宣教处副主任科员、校园安全管理处主任科员,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业部、安全生产部副总经理、供应链二部副总经理,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二部总经理。叶光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蔡舒女士:女,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蔡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马蕴春先生: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曾任山海关桥梁厂干部,秦皇岛港务局六公司机电科干部,装船队副队长、队长,2003年4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港务分公司副经理,2003年9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经理,2008年3月任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经理,2008年6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经理,2014年6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1月任河北港口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0月兼任河北港口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马蕴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杜欢政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循环经济与区域经济、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1984年9月至2014年7月在浙江冶金专科学校历任教师、系主任、教授、副校长等职务;2014年至今在同济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所长;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杜欢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金雪军先生:男,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12月至今于浙江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周劲松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主要从事生物质能的综合利用、煤的清洁燃烧、重金属排放控制等方面的研究。1996年至今历任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邓川先生: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98年3月至今于浙江财经大学任教,历任专业教师、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人事处处长。邓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成员简历
毛荣标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物产燃料有限公司(及前身)副经理,煤炭配供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现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毛荣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王建荣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浙江中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兼会计部经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王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徐宝良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任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审计部部长;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任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3月至2023年3月,任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2023年4月起任职于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审计部部长助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徐宝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蔡元栋先生: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7年9月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任职;2017年10月至今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历任党群部、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纪检室、工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蔡元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金成先生: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今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历任审计风控部员工、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金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辉先生:男,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至2011年8月历任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进口贸易二部副经理、矿产经营部总经理、钢铁原料部总经理兼国际钢铁产业事业部长助理;2011年8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任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李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林开杰先生: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20年7月,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历任业务员、煤炭事业三部销售一部副经理、煤炭事业三部销售一部经理、煤炭事业三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林开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林小波先生: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7月至2021年4月,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历任业务员、煤炭经营部经理助理、煤炭经营部副经理、煤炭经营部经理、煤炭事业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林小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朱方超先生:男,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至今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历任员工、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2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方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王竹青先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绍兴县物资局担任会计;1999年2月至2001年11月在萧山市南阳卫生医药经营部担任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2004年3月在浙江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在浙江拓峰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在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8年4月至2013年10月在浙江金恒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在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20年7月在物产环能历任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8月至今,任物产环能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竹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张健先生: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3年11月至今在物产环能历任财务部员工、副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张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洪于巍女士: 1985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兼任物产中大(浙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磊倩女士:1986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曾先后担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行政总监、工会主席以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