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23-04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该项关联交易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拟于2023-2024年供热期向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堡)、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房产)、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宅新区)等关联方出售热力,预计交易金额17669.2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另外,住宅新区需付费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业热电)热网管道输送热力,估算输送费4元/吉焦(含税),交易金额640万元。

2023-2024年供热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哈发)购买热力,预计交易金额2604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

以上关联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20913.2万元。交易双方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供用热协议》。

2023年11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赵洪波、张宪军、任毅三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事前书面认可: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及购买热力,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成本上涨、燃气成本较高等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3-2024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成本上涨、燃气成本较高等因素确定,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经就公司2023-2024年供暖期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成本上涨、燃气成本较高等因素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哈尔滨市供热期一般从每年十月末跨年度至下年四月下旬,为便于统计并结合公司供热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统一按供热期进行预计并披露。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包含部分上一供热期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1 :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58514843XR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9日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变兴路2号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变兴路2号

法定代表人:邢波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电气设备修理。

主要股东: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1,738万元,负债总额331,702万元,净资产180,036万元,营业收入55,013万元,净利润-28,073万元,资产负债率64.82%。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53,453万元,负债总额698,486万元,净资产154,967万元,营业收入41,366万元,净利润-23,279万元,资产负债率81.84%。

历史沿革: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是2012年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供热热源的战略规划成立的供热骨干企业。热源厂现有9台燃煤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1044MW(3台84MW、2台116MW、4台140MW),供热管网总长577公里(一级网135公里、二级网442公里)。现有供热面积约3200万平方米,换热站385处,服务热用户28万余户。

关联方 2: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4712029215N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街59号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街59号

法定代表人:纪宏源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主营业务:供暖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广告发布。

主要股东: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2,335万元,负债总额37,660万元,净资产14,676万元,营业收入17,235万元,净利润1,302万元,资产负债率71.96%;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5,367万元,负债总额29,179万元,净资产16,188万元,营业收入11,279万元,净利润1,659万元,资产负债率64.32%。

关联方3 :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5973U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辽河小区17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红旗示范新区15栋小品楼

法定代表人:许庆志

注册资本:79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从事物业管理,热力供应,公有住宅房屋、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中介服务。

主要股东: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330万元,负债总额93,697万元,净资产39,6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499万元,净利润-7,286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4,785万元,负债总额86,748万元,净资产38,037万元,营业收入8,953万元,净利润-1,595万元,资产负债率69.52%。

关联方4: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1980N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法人代表:荆华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陆佰玖拾玖万圆整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主要股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6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3.37%。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哈发公司总资产32,132万元,净资产1,6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276万元,净利润-6,53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山堡、太平房产、住宅新区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金山堡、太平房产、住宅新区的日常交易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华电哈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之参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华电哈发的日常交易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金山堡、太平房产、住宅新区在采暖季节具有较充足的现金流,具备履约能力。华电哈发生产能力充足,具备履约能力。根据以往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虑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对交易价格的影响,本次热力交易中金山堡向本公司采购热力全部为燃煤锅炉热源,交易价格与公司近年来同类热源锅炉交易价格46元/吉焦(含税)保持一致。

本次向太平房产出售热力中存在严寒情况下,拟部分采用燃气锅炉为调峰热源的情况,对应燃料成本较高,因此,经综合测算分摊比例,太平房产向本公司采购热力中,燃气部分和燃煤部分热力交易价格合计为 48 元/吉焦(含税)。

本次向住宅新区出售热力中亦存在严寒情况下,部分采用燃气锅炉为调峰热源且燃气比例较高的情况,对应燃料成本较高,因此,经综合测算分摊比例,住宅新区向本公司采购热力中燃气部分和燃煤部分热力交易价格合计为 63 元/吉焦(含税)。同时,公司另向交易对方代收取管网输送费用4元/吉焦(含税)。

本次公司向华电哈发购买热电联产机组所产热力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34.13元/吉焦(不含税)确定,交易价格37.20元/吉焦(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注,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政府为改善空气质量,加大环境治理力度,逐年拆并分散小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太平房产拆并小锅炉房后无热源,并入太平供热管网,金山堡、住宅新区在2023-2024年度采暖期预计热源供热能力不足,加上供热管网与本公司管网相邻,为保障民生供热,因此提出向本公司购买热力的需求。另外公司向华电哈发购买热力是为降低供热成本,满足自身热源与实际供热区域距离较远的实际经营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充分利用产能、增加营业收入的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煤价、燃气价格、环保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洪波、张宪军、任毅需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