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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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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关联方就各项业务具体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本公司资产、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等独立,但充分利用各自的生产设施与装备以及技术、资源等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提供或接受工业品的供应或销售等,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及降低成本;本公司的社会化服务和公用设施、后勤服务等仍需由关联方及时提供。

(二)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共有4名独立董事参与通讯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预计,认为:

经过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客观公允,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预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客观公允,各项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上述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3-06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总所承办,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东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建勋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6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5万元,合计326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4名,共有4名独立董事参与通讯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事前认可该事项,认为:

信永中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3-063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3年11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23年11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延期的公告》。

(三)说明

审议提案1、审议提案3均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00一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邮编:650224 联系人:韩锦根

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0871-6310679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 2023-06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有资产解除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抵押情况概述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

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以公司存货资产进行抵押,抵押资产价值不超过330,000万元,抵押物内容如下:

注:存货为母公司的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解除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已提前归还完毕上述贷款本息,上述抵押物解除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资产抵押正式解除。

本次解除资产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