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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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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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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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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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张圣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完成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施清岛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施清岛先生、沈卫锋先生、吴谨造先生、吴谨卫先生、沈俊超先生、施梓钜先生
独立董事:王瑞先生、蔡再生先生、周夏飞女士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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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吴建明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施能阔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刘小阳女士
以上监事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沈卫锋先生
(二)副总经理:施华钢先生、丁忠华先生、陈东洋先生、高玲女士
(三)财务总监:李增华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栾承连先生
以上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施清岛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施清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7,803,468 股,持有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50,259,011股。与董事施梓钜先生为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沈卫锋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嘉华再生(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华南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卫锋先生持有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28,230,200股。与公司董事沈俊超为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谨造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澳门籍。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副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助理、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台华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谨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谨造先生与公司董事吴谨卫先生为兄弟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谨卫先生, 1975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曾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总监、成品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陞嘉有限公司董事,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润裕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谨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谨卫先生为公司董事吴谨造之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沈俊超先生,199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染整事业部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办事处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华昌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化纤事业群化纤运营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嘉兴华南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台华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嘉兴义诚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嘉兴锦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锦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蒲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布纶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沈俊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俊超为公司董事沈卫锋先生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施梓钜先生,2000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曾就读于林肯大学(英国)、现就读于苏州大学。现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施梓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之子。截至目前,施梓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瑞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教授(2022.11已退休),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再生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复旦大学博士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夏飞女士,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1990年起在浙江大学任教至今,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现任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夏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建明先生, 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锦纶厂厂长、高级工程师,浙江锦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蓝孔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理,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施能阔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7月入职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现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监事,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嘉兴市创友投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润裕纺织有限公司监事,苏州福华安生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施能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0,000股,持有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96%股权,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316,46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刘小阳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公司总裁办总监、职工代表监事,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小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0股,持有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6.51%的股权,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97,724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施华钢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销售事业部经理等,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监事,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华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之女婿,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丁忠华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华信合纤织造公司设备主管及长丝准备部主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厂长,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7,000股,持有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9.90%股权,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9,1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东洋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昆山华成织染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生产厂长,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台华高新染整(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东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4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高玲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采购中心经理,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运营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嘉华事业群常务副总经理,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玲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6,4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增华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监事主席,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监事,嘉兴市伟荣供热有限公司监事,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增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3,360股,持有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5%股权,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58,260股,持有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3%股权,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16,467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栾承连,男,汉族,中国国籍,198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2009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公司(股票代码:00217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曾担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31)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苏州和阳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中心负责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15)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55)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栾承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推选施清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推选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沈卫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施华钢先生、丁忠华先生、陈东洋先生、高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李增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栾承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施清岛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施清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7,803,468 股,持有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50,259,011股。与董事施梓钜先生为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沈卫锋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嘉华再生(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华南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卫锋先生持有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28,230,200股。与公司董事沈俊超为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谨造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澳门籍。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副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助理、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台华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谨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谨造先生与公司董事吴谨卫先生为兄弟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瑞先生,196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教授(2022.11已退休),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再生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复旦大学博士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夏飞女士,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1990年起在浙江大学任教至今,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现任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夏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施华钢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销售事业部经理等,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监事,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华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之女婿,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丁忠华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华信合纤织造公司设备主管及长丝准备部主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厂长,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7,000股,持有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9.90%股权,嘉兴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9,1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东洋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昆山华成织染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生产厂长,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嘉兴普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台华高新染整(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东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4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高玲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采购中心经理,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运营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嘉华事业群常务副总经理,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玲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6,4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增华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监事主席,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监事,嘉兴市伟荣供热有限公司监事,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监事,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增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3,360股,持有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5%股权,嘉兴嘉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58,260股,持有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3%股权,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316,467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栾承连,男,汉族,中国国籍,198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2009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公司(股票代码:00217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曾担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31)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苏州和阳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中心负责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15)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55)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栾承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吴建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选举吴建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吴建明先生个人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吴建明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锦纶厂厂长、高级工程师,浙江锦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蓝孔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理,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