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案件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237.83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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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序号1至6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原告,涉及金额合计3,593.32万元;序号7和8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2,305.7万元。
2、上表中,序号8原告上海杰珂电器有限公司,公司于2017年12月对其投资并成为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3、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案件共计11起,涉案金额共计338.81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涉金额较大的诉讼、仲裁案件大多处于未开庭审理、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状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1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