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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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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2023-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3-05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拟与松原市长岭县人民政府签署《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投资协议书》,拟投资建设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即在松原市长岭县投资建设风光氢储氨一体化产业,建设光伏、风力发电电站、输电线路、制氢制醇工厂及储运、储能设施等。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65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开展制氢制醇相关的化工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技术及生产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松原市长岭县人民政府签署《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投资建设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具体包括风电、化工、光伏等子项目。本项目将在松原市长岭县投资建设风光氢储氨一体化产业,建设光伏、风力发电电站、输电线路、制氢制醇工厂及储运、储能设施等。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65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三一重能或三一重能的关联公司(三一重能负责实施风电、化工项目,关联公司负责实施光伏项目)。

项目建设用地:松原市长岭天然气化工产业园区范围内。

开展内容:在松原市长岭县投资建设风光氢储氨一体化产业,建设光伏、风力发电电站、输电线路、制氢制醇工厂及储运、储能设施等。

项目建设周期:开工后18个月内(不含冬歇期)完成本项目建设。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预计投资65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三)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对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居于世界首位,在清洁低碳氢能源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同时,氢能也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氢能作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作用及其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促进异质能源跨地域和跨季节优化配置,推动氢能、电能和热能系统融合,促进形成多元互补融合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

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绿色低碳为方针,加强氢能的绿色供应,营造形式多样的氢能消费生态,提升我国能源安全水平。发挥氢能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撑作用。

甲醇可分为黑色、灰色、蓝色和绿色四大类。黑色甲醇是以煤炭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获得的;灰色甲醇的原料是天然气,通过转化、蒸馏合成等工艺进行生产;蓝色甲醇是从废水、工业副产品中提取生产的可再生甲醇;绿色甲醇则可通过多种方式生产,例如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等,是一种实现减碳目标的理想燃料。

由于环保需求,绿色甲醇进入人们视野,成为关注度较高的石化燃料替代品,特别是在船用燃料替代方面,绿色甲醇拥有较高潜力,欧洲、中东、北美等地区纷纷开启绿色甲醇生产计划,并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在节能减排背景之下,全球绿色甲醇项目数量迅速增长。

利用新能源风光互补耦合发电制氢,可提高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解决“弃风弃光”的消纳问题。建立可再生能源-氢醇体系,能降低化工和能源板块的化石能源消费的比重,助力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我国绿色低碳的能源发展方向。

(四)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化工相关的新业务由公司在松原市长岭县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在松原市长岭天然气化工产业园区范围内开展,公司开展新业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五)项目的审批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松原市长岭县人民政府

乙方: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由三一重能或三一重能的关联公司在松原市长岭县投资建设风光氢储氨一体化产业,建设光伏、风力发电电站、输电线路、制氢制醇工厂及储运、储能设施等。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65亿元,甲方在保证投资额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生产工艺方案和产品生产规模。

4、项目实施:为实施本项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将在本协议签订后在松原市长岭县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具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建设,同时,项目公司直接同等享受本协议赋予乙方的相关权益、优惠政策、专项扶持及保障措施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努力协商,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保密及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任何及全部内容,以及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及全部资料和信息保密,无论该等资料和信息是由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签署之后提供。

2、本合作协议为中文法律文本,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具体约定。但是,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单方提供的会议纪要或文件不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变更。

4、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对本协议是否有效或是否存在的争议,应通过双方诚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一)公司开展新业务的背景及合理性

目前,我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迅猛,氢能产业快速崛起。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提出,必将加速驱动我国能源转型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赋能现代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通过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电解水制氢,与化工过程结合并生产绿色产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碳减排和碳中和。甲醇具有技术成熟、改装难度小、使用安全、加注便利等优势,在航运业有着重要用途。目前,全球绿色甲醇的发展已经获得了从航运行业到化工行业,以及各国政府、行业协会等的关注和支持,各方都在努力加快绿色甲醇行业的发展。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利用当地风光资源及自有技术,在当地形成从装机发电、绿电制氢到绿色化工品生产及消纳的产业闭环全流程产业链流程,真正实现“源网荷储”,抢占能源发展先机。本项目建设投产后,公司将构建风光制氢及氢衍生品数字化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目标,有效支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以此为区域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强力支撑,对区域生态振兴、转型崛起,具有极远的战略意义。

(二)公司的准备情况

公司内部已就新业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在新业务的人才储备、技术储备、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有所布局和筹划,新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产品和管理的资源优势。

1、人才储备

本项目采用现代化工艺技术,各装置的生产属易燃易爆的操作环境,生产工艺复杂,自动化程度高,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公司拥有风电及光伏电站运营方面优秀的研发、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优良的技工队伍,主要技术骨干管理人员及领导已从集团其他企业调配,或从现有的同类型企业招聘。公司在工程建设期即进行操作人员招聘工作,并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安排到同类型企业和岗位进行实习培训,少数骨干可到专利厂家进行培训,经培训后的人员要进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核,合格者准予上岗。目前,公司陆续引进了一些新业务方向专业人才,新业务正式开展后,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发展情况通过多渠道引进、培养更多相关专业人才。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与自主创新,形成了数字化顶层设计、智能化生产制造、整机系统、核心部件、风电场设计、风电场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体系,在风机产品及运维服务、风电场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成熟产品或解决方案。

3、市场拓展

公司已积极开展绿色甲醇消纳的调研和绿色甲醇认证工作,与国际、国内大型航运公司开展交流,确定下一步合作意向。新业务开展后,公司也将组建专业的销售团队,积极开拓市场。

4、资金安排

新业务的投资金额为65亿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按项目进度逐步投入。

(三)专项核查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建设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有助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新业务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建设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新业务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业协同效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宽公司业务布局,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业协调效力,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新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目前现金流较充裕,本次新业务的开展短期内会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形

五、开展新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本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等不确定因素,公司项目产品能否顺利导入市场、实现销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本项目也可能面临国家或国际一些大的经济因素的变化,如通货膨胀引起材料价格和工资的大幅度上涨,外汇汇率变化带来的汇兑损益,国家或国际有关政策法规如税收保险等变化而引起的额外费用不确定因素。

2、管理风险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如果不能提高管理水平,则可能出现产品质量下降、人才流失、营销拓展不利等情况,导致公司面临业务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影响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3、财务风险

鉴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技术及生产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如技术难度、成果成熟度、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生产设备的迭代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若公司未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未能研发和储备符合客户未来需求的相关技术,公司将面临行业或客户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5、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过程以及在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都存在不能预先确定的风险,特别是对大型化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其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施工难度大等多种因素,致使其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在工程的实施阶段,可能因设计失误、设备采购商的选择、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供货延误及灾害性气候等诸多因素造成一定的工程风险。此外,宏观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迭代等方面因素可能使得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不达预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项目核准、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要求,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也将按照项目进度的要求把控好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有续推进的同时,做好各项风险的防范工作。公司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预见性和前瞻性,及时发现并化解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3-051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建设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氨数字化示范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新业务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业协同效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