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于2023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空缺三席待增补。会议由副董事长刘庆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焦广军先生、安国利先生、宋天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陈雪剑先生、陈涛先生、丁建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候选人陈涛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候选人陈雪剑先生、丁建志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三位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中关于连续审计年限的规定,公司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已超过规定年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2023年度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雪剑先生
1972年9月出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人力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组织人力部总经理,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陈涛先生
1972年6月出生,经济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3.丁建志先生
1969年4月出生,经济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力部副总经理,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天津港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中关于连续审计年限的规定,公司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已超过规定年限。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9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95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9.35 亿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34亿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89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萱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秋霞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邀请招标中标结果报价,拟确定2023年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较2022年118万元下降11.02%;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较2022年66万元下降1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7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股份公司已连续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27年,超过上述规定年限,因此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经公司十届十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十届十五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交董事会提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三次临时监事会于2023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空缺二席待增补。会议由监事周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推荐胡建春先生、孙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监事候选人胡建春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监事候选人孙埠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两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建春先生,1975年3月出生,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行政事业审计处、财政审计二处处长,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孙埠先生,1972年9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二级法律顾问。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企发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天津港航发展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港海丰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合审管理部总经理、法务管理部总经理、审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