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3-047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14:00在公司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8日以微信、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4人,独立董事罗宏、盛毅和许志通过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兵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盛毅先生、罗宏先生因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超过限制,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倪得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提名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宝华先生为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向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予以审议,上述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3-048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盛毅先生和罗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盛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罗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截止本公告日,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盛毅先生与罗宏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倪得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与刘宝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宝华先生为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公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同意提名倪得兵先生和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刘宝华先生简历
刘宝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2016年7月至2019年9月,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四川大学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2021年9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宝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倪得兵先生简历
倪得兵,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0年4月至2002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0年12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1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18年7月至今,任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得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3-049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11月30日15: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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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上述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
邮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283255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谢海霞、刘通
联系电话:028-67670333
传真:028-82832555
邮箱:zqb@fsmjj.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8”,投票简称为“富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投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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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各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上述委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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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