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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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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6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持有公司股票143,13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4%,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140,899,144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的98.44%,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43,265,817股,占公司总股本21.0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43,138,16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1%。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如被司法拍卖成功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将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被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能国际告知函,获悉新能国际于2017年1月18日质押予银河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40,899,144股股票将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相关情况如下: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司法拍卖原因:股票质押回购纠纷;

2、司法拍卖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司法拍卖股份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公司140,899,144股股票,占所其股份的98.44%,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

4、司法拍卖期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的计划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5、方式:司法拍卖;

6、价格:拍卖价格以法院实际拍卖成交价格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43,265,817股,占公司总股本21.0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43,138,16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1%。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本次控股股东新能国际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将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已提醒新能国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6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6日、17日、2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详情请参阅同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1,835,317股股票将被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697%。

公司于近日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140,899,144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的98.44%,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

公司就上述事项向控股股东新能国际进行了核实,新能国际表示上述事项属实,公司于今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今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5.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大部分处于司法拍卖及被动处置状态,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日及2023年11月2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上述强制执行及司法拍卖事项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亏损。公司财务状况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业绩亏损风险。

3.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4.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