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1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路588号上海皇廷世际酒店三楼水晶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903,563,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16.15499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30,314,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13.05744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3,248,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3.09754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叶可先生、徐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叶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852,152,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310264%;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06,90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0.097510%。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徐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849,253,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989441%;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04,001,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78.975282%。

表决结果:当选。

议案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2,429,507股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874,584,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053826%;反对股数26,548,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4617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31,762,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9.722101%;反对股数26,548,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27789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2,429,507股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873,40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922813%;反对股数27,729,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7718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30,581,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9.265055%;反对股数27,729,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73494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2,429,507股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873,223,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902761%;反对股数27,91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9723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30,400,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9.195101%;反对股数27,910,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80489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股东黄国敏先生、邱俊祺先生、何涛峰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2,429,507股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874,75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072569%;反对股数26,318,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20606%;弃权股数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6825%。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231,931,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9.787487%;反对股数26,318,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188705%;弃权股数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2380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张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