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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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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公告

2023-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ST园城 公告编号:2023-087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若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33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本公司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27 亿元, 同比增长189%,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4871 万元,同比增长 29.22%。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 661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847%,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 560 万元。请公司:

(1)区分商品业务类别, 进一步列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进一步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如存在总额法与净额法混合的情况,请区别列示。

公司回复:

(1)、按商品业务类别对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分别列示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建材、煤炭、酒水饮料的销售采用了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燃料油销售采用了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营业收入确认是在充分考虑合同签订形式、商品交付过程、结算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具体情况下,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做出的。

公司在建材、煤炭、酒水饮料购销业务中,承担了主要责任人的角色,①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首要责任,②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故采用了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在燃料油贸易业务中,采用的是客户自提,采用了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2)、分季度列示净利润的主要来源,补充说明净利润大幅增长且集中在第三季度的主要原因。

公司回复:

分季度按商品业务类别列式商品销售利润如下表: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且集中在第三季度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第三季度新增了酒水饮料贸易利润所致。利润较高的主要原因是集中采购、分批销售,公司从源头直接进货,减少了中间环节,且一次集中进货数量较大,取得了供应商优惠价供货。

(3)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应当扣除的营业收入,如有,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并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

公司回复:

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若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问题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包括主要业务范围、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否存在关联关系,并明确是否为本季度新增客户。(2)结合各类业务采购、销售模式, 与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权利义务约定情况, 说明上述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及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的情形。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包括主要业务范围、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否存在关联关系,并明确是否为本季度新增客户。

1、本年度煤炭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本年度煤炭业务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如下:

1)烟台环海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海煤炭”)

2)鉴微知著(文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微知著”)

3)日照启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启祥”)

4)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镔鑫钢铁”)

5)山东道恩润禾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润禾”)

本年度煤炭贸易主要供应商工商信息如下:

1)秦皇岛市鲁秦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秦煤炭”)

2)榆林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华电”)

3)日照市洲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洲腾”)

4)安徽亘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亘鸿”)

5)凯甄能源邯郸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甄能源”)

环海煤炭小股东施建福系本公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同时其在环海煤炭持股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之6.3.3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规定,环海煤炭不属于通知中关联法人的范畴。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以上煤炭贸易客户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上述客户中,只有镔鑫钢铁为三季度新增客户,其它皆为老客户。

二、本年度建材业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工商信息如下:

本年度建材贸易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如下:

1)上海高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也”)

2)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新华友”)

3)烟台泰桦钢材有限公司(“泰桦钢材”)

4)青岛福林宏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林宏工贸”)

5)青岛浦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浦汇”)

6)烟台市顺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鼎商贸”)

7)烟台广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海供应链”)

本年度建材贸易主要供应商工商信息如下:

1)辽宁诚磊大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诚磊”)

2)辽宁衡冶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辽宁衡冶”)

3)青岛君之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之道”)

4)烟台金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供应链”)

6)辽宁振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振航”)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以上钢材客户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三季度无新增客户。

三、本年度燃料油贸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工商信息:

本年度燃料油贸易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如下:

1)山东金鼎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石油”)

本年度燃料油贸易主要供应商工商信息如下:

2)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山东分公司”)

注: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系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分公司。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以上燃料油客户及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2)结合各类业务采购、销售模式, 与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权利义务约定情况, 说明上述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及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在贸易业务中的权利与义务:产品流转及交付情况、收入确认的依据如下:

总额法确认依据:1、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贸易业务中,公司分别同供应商和客户独立签署交易合同,在下游客户对货物数量、质量签收确认前,由公司负有向下游客户提供指定品牌、规格、数量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A. 公司直接承担商品交付的所有风险。商品货权转移至公司后,交易过程中若出现产品数量、质量不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公司需向客户承担首要赔偿责任,该赔付与上游供应商向公司的赔付不存在因果关系;交易过程中若出现采购商品规格、品质不符合下游客户要求的情况,而上游供应商不存在数量、质量等违约问题时,公司承担整体订单损失而非仅损失订单毛利部分,公司直接承担商品交付的所有风险。 B. 商品所有权转移前发生损毁或灭失的风险。商品到达客户指定地点前发生损毁或灭失,由公司直接承担全部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贸易业务中,公司可以根据商品价格当期波动情况和市场供给需求、与客户确定协商每批次商品的定价方式,公司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供应商和客户,并根据客户订单总额、预收货款情况、预计物流成本、货物交付周期及销售回款时间等因素合理设置订单利润空间,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贸易业务中,在向上游供应商采购时,公司需要支付几乎全部货款,在向下游客户销售时,部分订单发货前公司未收取全部货款,剩余尾款需在货物运抵客户指定地点且办理完相应结算手续后收取,公司承担了结算过程中客户违约或无法支付尾款的信用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及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的情形。

问题三:公司资产负债表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9月30日与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的对比情况, 请公司补充说明: (1)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从 3.07 亿元下降至 1.45 亿元的具体原因。 (2)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从30.9万元上升至163万元的具体原因,并具体列示前五大欠款方、账龄情况、坏账计提情况。(3)其他应收款从 205 万元下降至30万元的主要原因。

公司回复:

(1)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从 3.07 亿元下降至 1.45 亿元的具体原因。

资产负债列示货币资金具体组成如下表:

如上表所示,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货币资金减少,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核算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其他货币资金”和“应付票据”相应减少,三季度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导致 “其他货币资金”减少1.56亿元。

(2)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从30.9万元上升至163万元的具体原因,并具体列示前五大欠款方、账龄情况、坏账计提情况。

公司回复:

三季度末应收账款核算的前五大欠款方、帐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

应收账款从30.9万元上升至163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期末欠公司货款未付所致,公司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收欠款。

(3)其他应收款从 205 万元下降至30万元的主要原因。

公司回复:

经会计差错更正,半年报中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59万元,三季度末余额为30万元,上升14.41万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期末应收未收银行承兑保证金利息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