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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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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4,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募投项目“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为了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方便公司的管理,公司拟使用4,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昆山灵科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1月29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4,9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199,960.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1,524.77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68,43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4,9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199,960.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31,524.77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068,43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11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629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900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为了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方便公司的管理,公司拟使用4,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昆山灵科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

2023 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昆山灵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昆山灵科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将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4,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4,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将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