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3-70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查询银行账户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京美电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在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3年5月,因上海航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京美电子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对公司涉诉案件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上述募集资金专户57.57万元。

二、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查询,本次冻结为杭州适普电子有限公司与京美电子的货款纠纷所致,系法院对公司涉诉案件实施的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13.0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裁定书等诉讼资料及相关的法律文书。

三、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9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主要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含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本次募集资金被冻结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妥善解决诉讼纠纷,提高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临2023-69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调解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调解书履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原告

● 民事调解书所涉金额:2,365.08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前期已按照会计政策对上海保资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779.54万元,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调解的基本情况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恳电子”)与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保资”)于2021年签订《电子价签整机采购框架合同》,约定在一年的合同期内向上海保资提供电子价签,账期为月结90天,并自2021年9月开始交货。德恳电子已按上海保资订单要求,履行了相应的订单商品交付义务,但上海保资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德恳电子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德恳电子与上海保资自愿达成调解,并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双方确认,德恳电子已完成交货、上海保资未支付货款金额为2,365.08万元,由上海保资分三期支付:上海保资在其被冻结银行账户经解冻后1个工作日内、90日内、180日内分别支付货款365.08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

上述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30日和2023年6月1日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

二、本次诉讼调解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保资仅按期支付第一期货款365.08万元,剩余两期货款共计2,000万元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按照会计政策对上海保资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1,779.54万元,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加强与上海保资的谈判,积极督促其履约还款,公司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