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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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4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大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应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柳化股份、金莱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年限为12年,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2019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卫光生物、信立泰,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宋治忠,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1997年11月至今从事审计业务,2009年1月至今担任了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特一药业、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20余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3.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76万元(含内控审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等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3 年12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00),建议采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邮箱:zhengquanbu@szwg.com;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人:洪洁辉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