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和车位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业务,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8,40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3-081号公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以下统称“滨江公司”)拟与宁波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润物业公司”)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滨江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地下车位共计1568个转让给滨润物业公司,转让金额合计12,553.452万元。
滨润物业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戚金兴先生,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滨润物业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3-082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一08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服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涉及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和车位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等业务,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8,400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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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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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3、注册资本:100000美元
4、成立日期:2017年07月06日
5、董事会主席:余忠祥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等
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386,002.8万元,净资产126,841.3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119,007.6万元,净利润23,747.0万元。(未经审计)
8、关联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江服务实际控制人系戚金兴先生,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滨江服务系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滨江服务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包括滨江服务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物业咨询服务、销售代理服务,以及滨江服务向公司租赁车位和房屋,公司向滨江服务提供餐饮服务等。
接受滨江服务提供服务的价格依据所需服务项目的面积、区域位置、物业定位、规模、业态、所需物业服务的范围及品质,以同类第三方服务企业提供类似服务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
向滨江服务出租房屋及车位之交易价格由双方参考房屋及车位所在当地社区可比较物业单位及停车位的当时市场费率等因素协商确定。
向滨江服务提供餐饮服务的交易价格由双方在参考向第三方提供相同服务的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11月28日,公司与滨江服务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签署框架协议,未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滨江服务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框架协议基础上按项目签订协议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根据公司的日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一08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滨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饶市滨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滨江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与宁波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润物业公司”或“乙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滨江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地下车位共计1568个转让给滨润物业公司,转让金额合计 12,553.452万元。
滨润物业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戚金兴先生,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滨润物业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5号楼119室
3、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程燕飞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产中介;商品房居间服务;停车位销售;餐饮企业管理;水电安装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家电安装及维修;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
7、股东情况: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系戚金兴先生。
8、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营业收入15,735,579.86元,净利润7,877,250.61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75,670,446.61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润物业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戚金兴先生,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滨润物业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三)滨润物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配套的车位使用权,车位共计1568个。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交易标的现行市场价格,结合转让方式为整体转让以及受让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总价:乙方本次向滨江公司购买的停车位共计1568个,总价12,553.452万元,由交易标的所属各项目公司分别与乙方签订。
2、支付方式:乙方需在各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3、使用权转让: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当日完成。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一次性出售公司下属部分已交付项目的未售停车位,可实现车位的有效去化,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开发收益,加速资金回流。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受戚金兴先生控制的滨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040.75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1,177.4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可实现车位的有效去化,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开发收益,加速资金回流。本次交易价格参考交易标的现行市场价格,结合转让方式为整体转让,以及受让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等因素后,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