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补正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