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大业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5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大业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大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9元/股的130%,已触发“大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行使“大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大业转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9.5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 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大业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公开发行“2019年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大业转债”,债券代码“11353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50,000万元,期限5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98号文同意,公司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6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业转债”,债券代码“11353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大业转债”自2019年11月1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4年5月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56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9.59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大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59元/股的130%,已触发“大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大业转债”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业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市场情况,决定行使“大业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大业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大业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条件赎回情况满足前的6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大业转债”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大业股份本次提前赎回“大业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大业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9.59元的 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 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大业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