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3-031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杜仁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投中鲁公司章程》《国投中鲁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投中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投中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国投中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3-032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宇青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投中鲁公司章程》《国投中鲁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投中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3-033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华强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8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智月红女士,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审计费用预计为89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6万元人民币,同比去年降低15.56%;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13万元人民币,同比去年降低13.33%。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投中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国投中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公告编号:2023-03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B座7层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2日
至2023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3年10月27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国投中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投中鲁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和《国投中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开披露。
2023年12月6日,《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投中鲁第八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国投中鲁第八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和《国投中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开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电子邮件里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0日和2023年12月21日,具体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B座2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7;
联 系 人:姚铁龙;
联系电话:010-88009021;
电子邮件:600962@sdiczl.com;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