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兰航宇”)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申请银行融资授信15,000万元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银行融资授信3,000万元提供担保。
● 被担保方: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德兰航宇的银行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已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公司为其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和总体发展规划,德兰航宇拟计划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申请融资授信总额15,000万元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银行融资授信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公司拟为德兰航宇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根据银行授信要求,航宇科技需为德兰航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德兰航宇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德兰航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产能扩充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航宇科技、德兰航宇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有授信展期),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及贴现、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票据池、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品种。公司及德兰航宇共享以上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申请工作中,融资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及德兰航宇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保证、质押、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接受公司及德兰航宇的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德兰航宇提供担保。
该事项需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新的议案前均有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4、法定代表人:张华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航空、航天相关设备制造;航空器零件制造;机械加工;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维修服务;金属材料及成套机电设备、零部件进出口业务。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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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德兰航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融资机构/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1.融资机构/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德兰航宇作为航宇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初已全面投产,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为满足德兰航宇的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其提供融资授信支持,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航宇科技为德兰航宇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航宇科技整体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授信是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提出的,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其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实际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4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13%、13.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