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13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改革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借鉴和吸收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构建高效、专业化的董事会治理结构,打造新型董事会、经理层关系,进一步促进战略落地,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为支持公司上述治理变革,近日俞其兵先生、何文进先生、姚培武先生、侯英兰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俞其兵先生将继续强化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创始人责任,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上市公司。上述四名董事的辞职报告已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离任的四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的有序接替和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抗风险”职能,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治理创新安排,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及时补选非独立董事并提股东大会审议。经向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等具备资格的主体收集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意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根略先生、杨立君先生、左川先生、吴贵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新当选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凌根略先生个人简历:
凌根略,男,1980年9月生,本科学历,历任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南玻集团工程玻璃事业部副总裁;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杨立君先生个人简历:
杨立君,男,1959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哈尔滨玻璃厂副厂长,中国南玻集团二级公司总经理,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3、左川先生个人简历:
左川,男,1982年4月生,悉尼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J.D.),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律师,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曼彻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历任华为公司英国全球内审能力中心总监、集团内审质量运营部部长、集团内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美洲内审部助理总监、亚太内审部部长,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4、吴贵东先生个人简历:
吴贵东,男,1968年12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株洲玻璃厂财务部会计、综合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厂副总会计师,株洲新光明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财务总监、证券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13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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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同日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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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会议出席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一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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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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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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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13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公司共有董事5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柏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提名凌根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提名杨立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提名左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提名吴贵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公司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根略先生、杨立君先生、左川先生、吴贵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新当选董事任期将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同时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