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马予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予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马予宁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予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
马予宁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马予宁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将在公司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职前,马予宁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 年 12月 11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周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周丽女士,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生于1981年,硕士学历,曾任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人力企管中心副部长;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