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5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总计9,876.1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相关永久补流资金安全:1、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在事前资金计划、事中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确保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上述补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终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2,436.03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及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行业市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等因素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
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行业市场、公司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9,876.1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436.03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同时公司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20,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天津金城银行“日日盈”人民币单位特色组合存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购买了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日盈”人民币单位特色组合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3年12月8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20,0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926.06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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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天津金城银行“日日盈”人民币单位特色组合存款协议》及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