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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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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上述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唐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49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唐玉投资出具的书面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期间,唐玉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数量为12,000,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668%,本次权益变动后,唐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2,49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且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距前次公司于2023年9月2日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比例已超过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力斯

股票代码:6885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1室-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森东路特立别墅区40栋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1室-4

(3)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认缴出资额:40,1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BWNN2T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8-09-29 至 2038-09-28

(9)股权结构:

(10)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森东路特立别墅区40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交易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3年7月5日,艾力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8,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拥有艾力斯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艾力斯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34,500,002股,占艾力斯总股本的7.666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2,499,920股,占艾力斯总股本的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艾力斯的股份总数共计12,000,082股,累计减持比例为2.66668%。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艾力斯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张荻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1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艾力斯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张荻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