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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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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二)截至2023年12月7日,公司为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拟转增的5,700,000,000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其中2,550,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50,000,000股为首发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3,598,081,339 股增至9,298,081,339股。2023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重整管理人的通知,公司1,400,000,000股转增股票已划转至双胞胎农业证券账户。双胞胎农业持股数量占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15.0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协议披露前三个月内,董监高持股数量无变动,持股比例因公司转增股份被动稀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于2024年2月解除限售。公司尚未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双胞胎签订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一21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2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3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3年12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3年12月21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祝建霞、刘舒、孙鸣啸;

(2)电 话:0791-86397153;

(3)邮箱:zqb@zheng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例如: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对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一212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0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2)赣01破申49号《民事裁定书》,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3)赣01破16号《决定书》,南昌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正邦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正邦系企业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表决,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管理人、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重整投资人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指定新设立的合伙企业(下同,即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其拥有的抵债资产出资、双胞胎信达联合体及其他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具体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工商登记为准)认购2,500 万股转增股票,剩余6,000万股仍由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购;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指定厦门国贸农林有限公司认购4,585万股转增股票,指定新设立的合伙企业认购剩余11,915万股转增股票。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0),重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7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对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收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4),重整投资人已根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及《重整投资协议》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项,管理人合计已收取3,229,360,000元重整投资款,剩余1,110,640,000元投资款将由新正邦集团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进度予以支付。

一、本次重整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重整投资人股票过户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合计2,455,850,000股转增股票已过户至包括产业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过户股数为1,400,000,000股)在内的重整投资人名下,剩余694,150,000股转增股票将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进度,过户至新正邦集团(即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抵债资产出资、双胞胎信达联合体及其他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工商登记名称为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

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3、因南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重整投资人股票过户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