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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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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46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治军先生、独立董事王仲先生、张兰丁先生、何晓云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他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张金睿、裴志军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4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调整前后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张金睿、裴志军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原因

1、2023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出优化。《独董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其中《独董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目前的设置暂不满足这一要求。

2、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对审计委员会的人数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由5名董事组成”调整为“由3名董事组成”。

3、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金睿、裴志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48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综合考虑个人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兰丁先生和何晓云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金睿、裴志军(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张金睿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裴志军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张金睿、裴志军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的两位独立董事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补选独立董事简历

1、张金睿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EMBA。历任中国汽车报社技术总监、网站总编辑;北京大学汽车总裁班讲师,品牌中国咨询专家。现任中教华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宣传与会展部副主任,绿色品牌分会筹备会秘书长。

截至本披露日,张金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金睿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张金睿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裴志军先生:男,汉族,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高级会计师。裴志军先生曾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部门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部门主任、项目合伙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副所长、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裴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裴志军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裴志军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4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孙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恒久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制动”)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授信业务。恒久制动下属控股子公司驻马店恒久新型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耐磨”)为恒久制动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恒久耐磨于2023年12月8日与前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恒久制动、恒久耐磨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恒久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确山县朗陵街道金城大道254号

法定代表人:薛德龙

注册资本:87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5079410589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轮毂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恒久制动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2.86%,驻马店恒久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1.71%,周立刚持股15.43%。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四、风险控制措施

被担保人恒久制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恒久耐磨已对被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信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恒久制动经营情况正常,由恒久耐磨为其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12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79,000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5.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7,875.47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78%。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3-050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至2023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2一5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截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培、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编:45000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8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举例: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至2023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提案1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