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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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信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产品自2023年12月13日起新增国信证券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实行费率优惠

对通过国信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前述基金的投资者实施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以国信证券的规则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国信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0-3333

网址:www.htc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红土创新丰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根据《红土创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3年12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060-3333)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3年12月14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4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3.5 权益登记日至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3.6 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 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7 咨询办法

(1)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tcxfund.com 。

(2)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