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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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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安睿混合

基金代码:A类:011731、C类:01173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3年12月19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3年12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等业务。本基金已于2023年12月12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若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基金财产清算期限较长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拨打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或登录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23年12月12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