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3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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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8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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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3年12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12月1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工银瑞信瑞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
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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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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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3年12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9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12月1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
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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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将自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1月5日15:00止,投票表决《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于2023年12月13日起暂停申购业务(包括场外申购和场内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基金合同终止的相关议案,则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届时将不再恢复申购业务;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表决通过基金合同终止的相关议案,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恢复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