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阳渊昌”)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汾阳渊昌向银行融资提供21,423.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汾阳渊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
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汾阳渊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银行融资贷款,用于“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公司对上述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康”)对上述融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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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3、债务人: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21,423.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出质人:中海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3、质押财产:出质人持有的汾阳渊昌8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除中海康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外,汾阳渊昌的股东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汾阳渊昌20%的股份质押给工商银行,为本事项提供同比例股权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汾阳渊昌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能够对该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61,513.81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3.68%,其中经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6,3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65,213.8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58,096.23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2.23%,其中经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6,3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61,796.23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