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3-03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发回重审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北京大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本次披露的诉讼进展案件涉及金额约计21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为发回重审一审判决,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驳回北京融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案件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执行结果为准。
一、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大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恒医疗”,占公司合并报表比例61.795%)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北京融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恒公司”)就与大恒医疗业务转让协议纠纷事宜将大恒医疗诉讼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对外披露的《公司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31)。
二、一审诉讼判决情况
2022年4月1日大恒医疗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0108民初39475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融恒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融恒公司均已预交),均由其自行负担。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22-013)。
三、二审情况
2022年4月,融恒公司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8民初39475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做出的(2021)京0108民初39475号民事判决;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2年9月1日大恒医疗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京01民终5665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审中,本案合同关系及处理结果是否涉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这一基本事实需进一步查清,根据在案各方之间关系和二审新证据,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8民初39475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22-050)。
四、重审一审判决
2023年12月12日大恒医疗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京0108民初988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融恒公司相关诉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1、驳回融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2400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融恒公司均已预交),均由其自行负担。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为发回重审一审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驳回融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案件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执行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