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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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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转融通出借,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 本次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邦”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由10,860,977股减少至6,107,5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8.89%降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瑞仕邦减持、转融通出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瑞仕邦发来书面通知,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注3: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转融通出借,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淼科技

股票代码:6883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3层1单元301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淼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瑞仕邦减持富淼科技股份及开展转融通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上述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股东瑞仕邦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32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富淼科技股票10,860,977股,占富淼科技当时总股本的8.8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6,107,500股,占富淼科技总股本的5.00%,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仕邦持有富淼科技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不存在买入或卖出富淼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区

电话:0512-5811062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星光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星光

日期: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