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00962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在目标日期到达前即2040年12月31日前(含该日),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12月16日,由于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
若截至2023年12月1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于2023年12月19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如进入清算程序,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在2023年12月18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但投资者在2023年12月18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等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有关事宜。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