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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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23-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3年9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5号《关于准予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并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12月22日。

为了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12月21日止,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12月21日,并自2023年12月2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0723,场内简称:嘉实原油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2023年12月12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396元,截止2023年12月14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43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已于2020年3月16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现就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上海金ETF

场内简称:上海金ETF基金

基金代码:159831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23年12月13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收益

支付的公告

(2023年第12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收益支付公告适用于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嘉实快线货币市场基金H类份额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计入投资人收益账户。

(2)本基金A类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23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12月1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3)2023年12月15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A类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A类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4)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支付,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月15日集中支付的方式。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