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安恒
6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安恒6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富国安恒6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富国安恒6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因增加E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12月20日起正式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安排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拟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份额代码为020349。增加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最短持有期限,与A类和C类基金份额一样,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3)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因增加E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将据此相应修改,并将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富国安恒6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

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20日起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60%调整为0.50%,并将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8%。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6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08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3年12月20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富国安恒60天持有期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C类份额

通过直销渠道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2月20日起暂停接受通过直销渠道对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2、在暂停通过直销渠道对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C类份额通过直销渠道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关于恢复通过直销渠道对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