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2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和其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为本案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14,9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珠海恩捷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为(2023)粤73知民初2419、3054号】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对上海恩捷和珠海恩捷提起诉讼。在起诉状中,金力股份声称上海恩捷和珠海恩捷侵犯其专利权,并申请经济赔偿共计14,900万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金力股份
被告:上海恩捷、珠海恩捷
2、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为专利号ZL201810969215.2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电池用隔膜及其制备方法”)和专利号ZL201810859589.9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权人。在起诉状中,原告声称被告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共同使用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侵权方法,大量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侵权产品,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ZL201810969215.2号、ZL201810859589.9号发明专利权,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立即停止使用侵犯该专利权的产品制造方法;要求判令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库存以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要求判令被告就ZL201810969215.2号发明专利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就ZL201810859589.9号发明专利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9,900万元,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连续12个月内,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883.3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上海恩捷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和制造,具备市场领先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所生产的隔膜产品均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许可。同时,公司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
公司将全力应诉,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