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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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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虞熙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的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进行的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的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的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超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30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0,709,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6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8,821,6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87,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87,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887,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2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制选举,李超军先生、蓝亮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1.01 选举李超军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603,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82,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07%。

1.02 选举蓝亮军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603,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82,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4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82%;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4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82%;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4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82%;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4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82%;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4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82%;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4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82%;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43,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2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82%;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琳琳、陈锦涛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